苏维埃俄国刚成立时,列宁和他的一些同事们决定将当时国徽草案上镰刀、锤子和剑的图案放置在国旗上。这个方案最终因为看起来过于具有进攻性而被取消了,列宁同时也说:“剑不应该作为我们的标志。”[7]
第一面正式的苏联国旗在1922年12月的第一届苏维埃代表大会上正式通过,最终决定:“红旗应当从党的旗帜变成整个国家的旗帜,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人民将团结在这面旗帜下,联合起来成立一个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在1922年的12月30日,苏维埃代表大会宣告了苏联的成立,在宣言的第22条规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有属于自己的旗帜和徽记”。第一面苏联国旗在1923年7月6日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中得到确认,并在1924年的苏联宪法有所规定。宪法的第71条提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国旗是一面带有国徽的红旗,比例为1:4,国徽置于红旗中央。然而,这面国旗仅使用了四个月,从未大量生产。
在1923年11月12日,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将“镰刀锤子旗”定为国旗。并将宪法第71条修改为:“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国旗是一面左上角绘制有金色的镰刀和锤子,并在上方有一颗金边红色五角星的红旗,比例为1:2。”1955年8月19日,《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国旗法》在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的会议上得到通过,决定将国旗上的锤子的把手长度变短,并将镰刀的锋尖缩短。1980年8月15日,对1955年的法令进行了修订,移除了旗帜背面的锤子和镰刀,法律描述保持不变。[8]
苏联国旗1922年12月-1923年11月12日
苏联国旗1923年11月12日-1924年4月12日
苏联国旗1924年4月18日-1936年12月5日
苏联国旗1936年12月5日-1955年8月19日
苏联国旗1955年8月19日-1991年12月25日